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 庙街乡 - 综合政务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来源: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根据《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平政〔2023〕10号)和《舞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了《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划背景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规划》作为全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的总体目标和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良好环境更加凸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

制定过程

本次《规划》编制由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编制过程中召开了《规划》编制座谈会,邀请了舞钢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统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文旅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向各单位说明了规划编制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将征求意见稿发送上述单位征求各单位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评审稿),由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邀请了河南城建学院刘章现教授、袁英贤教授、梁峰副教授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评审意见》,由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最终形成终稿。2024118日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规划》4个方面12个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基础。回顾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果。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生态保护持续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绿色农业推动生态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普遍增强。同时针对我市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环境机遇和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目标指标。并列出了五个方面25个主要指标,指标中包括了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为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体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

(三)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推进产业转型,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多措协同共治,不断改善大气环境”“深化‘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推进系统治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生态修复与监管,维护生态系统安全”“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坚持底线思维,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9个方面。

(四)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环境保护投资力度、细化评估考核、完善监督机制4个方面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主要特点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舞钢市实际出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密衔接上《规划》,依据平顶山市“十四五”规划,结合舞钢情设立规划指标体系25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6项,《规划》主要内容和指标设置与上级《规划》基本保持一致。为加强规划项目保障,我市共谋划重大工程29个,其中绿色发展工程4个、蓝天工程3个、碧水工程6个、净土工程1个、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6个、城乡统筹建设工程7个、环境风险防控类工程1个、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1个在重点任务章节后以《重点工程专栏》的形式体现。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2、解读人:

3、政策咨询电话:

 

原文地址:https://www.zgwg.gov.cn/contents/33020/405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