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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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加强我镇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保障经济和 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 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把《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舞政办〔2021〕3号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八台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