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八台镇村规民约和 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和家风家训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舞钢市村规民约和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规约”和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挖掘、展示和推广“规约”和家风家训工作,通过开展“规约”和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形成村村有“规约”、户户有家风家训的浓厚氛围,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规范家庭成员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力,推动形成家风正、民风淳、乡风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征集评选条件
(一)“规约”评选条件
1.内容合法合规。内容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与本村实际紧密结合,能够充分反映本村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明传承等因素,无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内容。
2.程序制定规范。由村党组织全程主持,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程序制定或修订。建立健全“规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
3.形式灵活实用。体例可以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贴近生活、切实管用、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二)家风家训评选条件
家风家训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炼,富有内涵,便于传诵,能体现家庭文化的传统特点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家风家训字数30字左右。
三、征集评选程序
(一)村级征集评选(2023年9月2日—9月15日)
通过召开会议、大喇叭广播、张贴公告、发倡议书、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征集评选“规约”和家风家训工作,积极征求本村有威望、有影响人士的意见建议,制定或修订完善本村“规约”,广泛动员每个家庭创作出家风家训。要创新形式,以开展各种活动为载体,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村召集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资深教师等对征集的家风家训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评选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家风家训。评选结果予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级对获得优秀家风家训的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各村将制定或修订完善的“规约”和评选出的优秀家风家训上报镇政府。
(二)镇级征集评选(2023年9月16日—9月30日)
镇政府召集组织、宣传、司法行政、民政、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对征集的村规民约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召集有关部门对“规约”和所有村上报的优秀家风家训进行评选,评选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镇级优秀“规约”和家风家训(每村10条)。评选结果予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镇政府对获得优秀“规约”和家风家训的村和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家风家训家庭颁发精美镜框并悬挂于家中显眼位置。同时,将评选出的优秀“规约”和家风家训上报舞钢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宣传推介(2023年10月1日—12月30日)
将评选出的优秀“规约”和家风家训汇编成册,广泛推广学习借鉴,并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播推广。各村组织将“规约”以白底红字形式公示在村东西南北中二层房屋墙壁上、村内醒目位置。有条件的村可建立家风家训馆。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规约”是村民自治的“小宪法”,家风家训是家庭成员自治的“小宪法”,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规约”和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和家风家训评选方案,做好相关梳理、发掘、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广泛调动村“两委”和村民的积极性,确保村村有“规约”,户户有家风家训。
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23年9月12日前报镇综治办,征集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和评选结果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和9月29日前报镇综治办。
(二)突出典型树立。通过征集评选活动,发掘一批具有特色的“规约”和家风家训,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以示范引领激活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八台的强大动力。
(三)注重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在推选结束后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展示优秀“规约”和家风家训,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征集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督导组将采取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严格督查,重点督导“规约”的制定或修订是否广泛征集民意、程序是否规范,家风家训的创作是否独立完成,严禁出现千篇一律、互相抄袭的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村,实现“规约”和家风家训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