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 行动方案》
枣政〔2019〕63号
枣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
行动方案》的通知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枣林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紧盯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点时段,紧盯火灾高危单位、薄弱区域和突出风险,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5日前)。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要督促本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完善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消防安全隐患、交办、责任“三个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结合重点时段及火灾规律特点,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集中检查,切实查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二)加强重点领域针对性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突出餐饮场所、儿童游玩等重点,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细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各类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教办组牵头负责)。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民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卫生院牵头负责)。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对照综合治理方案梳理检视任务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电器产品生产流通、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等环节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规划所和乡村振兴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化工园区和危化企业安全导则,对全镇涉及危化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开展治理整顿(企业办和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各村、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置维护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通过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全面改善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营造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广播、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定期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加强道路和小区消防橱窗建设,督促沿街单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媒体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要明确工作责任,分行业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提高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对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乡村、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教育。
(六)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派出所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夜间巡查。镇政府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组织开展出租屋、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提前对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对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加强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系统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集中培训发动。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各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落实“四个一批”(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相关要求。
(五)重点约谈推进。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按规定约谈村书记主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机构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六)集中曝光督办。落实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单位名称、主要隐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其消除隐患。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领导小组,镇政府分管负责领导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企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四)严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依法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9日前报至镇应急办;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报送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总结。
枣林镇政府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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