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国动办〔2024〕5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住建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国动办〔2024〕5号
舞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舞钢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营企业:
现将《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舞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舞钢市住建局
2024年5月30日
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
为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务实高效、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舞政〔2020〕2号)精神,按照《舞钢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舞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决定对全市人防工程建筑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30日至10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已批准修建人防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涉及A类(低风险)按照1%比例抽取;B类(中风险)按照3%比例抽取;C类(中高风险)按照10%比例抽取;D类(高风险)按照20%比例抽取。
三、检查内容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
市住建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监督进行检查。
四、实施检查
(一)成立检查小组随机抽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执法人员任组长、市住建局执法人员为组员。
(二)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三)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四)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五)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被检查对象需在《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一)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二)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事”。
(三)及时报送情况。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以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王国方 13782444493
市住建局 田凯军 13781835711
附件:舞钢市人防工程建筑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