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1-00010 | 发文日期 | 2021-01-30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1-30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武功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舞钢市武功乡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武功乡位于河南省舞钢市东郊城乡接合部,全乡总面积52.1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7万人,辖22个行政村,包括范庄、滚河李、坡魏、武功、田岗、草坡、嘴头王、罗湾、小柴庄、大程庄、滚河孙、八家刘、后营、王五、岗王、刁沟、月盈、曹集、东曹庄、刘庄、大李庄和同官李。
武功乡历史悠久,乡政府驻地武功村旧时称“窑沟”,是原舞阳县四大名镇,清康熙58年更名“武功”。1947年建武功区,1957年改公社,1983年复改乡,沿袭至今。
武功乡文化久远,底蕴深厚。武功乡境内有可记载的文化古迹7处,其中以大程庄村新石器遗址最为久远,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田岗村沟头赵冶铁遗址,为汉代以前的冶铁遗址,2005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境内还有蔡公祠、法藏寺等遗址。
武功乡资源丰富,润泽万物。武功境内地表水资源丰富,有田岗水库等中型水库1座,有后营、八家刘、同官李、月盈、小柴庄、陈连庄、首帕陈等小型水库7座,控制流域面积15.3平方公里,总库容110万立方米。悠悠滚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西平县境,境内全长10.5公里,全乡多数村庄坐落在滚河两岸。
武功乡农业发达,富有特色。全乡总耕地3.4万亩,近年来,我们一直紧盯稳定农业基础地位,以特色种养为载体,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优胜劣汰逐步形成“一绿一白”两大农业特色。“一白”就是河南天成鸽业有限公司。“一绿”就是舞钢市武功乡花卉苗木种植2000多亩。
2000年被确定为平顶山市唯一一家粮食自给工程优质生产示范基地。2019年组织实施了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粮食产量维持在亩均810公斤左右。
武功乡工业发展迅速,结构优化。截至2020年底,武功乡非公有制经济体1496家,乡镇工业企业266家,经过企业整改和转型升级,我乡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占舞钢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四分之一,武功乡从过去的农业大乡转变为工业强乡。
武功乡交通便利,惠及民众。武功乡地处舞钢市东大门,省道高兰线、七蚁线交会穿越乡境,自武功向西15分钟通过市区建设路可达焦桐高速公路,进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境内经过的县道有武尹路、武西路。
武功乡革命传统优良,激励后人。舞钢市境内第一个党组织在今武功乡刁沟村刘川沟组成立,舞阳县县委旧址也在刘川沟。武功乡曹集村“一门两将军”的曹刚川、曹华川,以及“打虎英雄”张自亭等在内的武功籍名人志士。他们的革命精神和斗争事迹,永远激励武功乡广大青少年砥砺前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我乡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乡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
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我乡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政府信息录入,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和安全协议,内容及时更新维护。2020年,我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按照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三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
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20年,我乡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7.36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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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及程序。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围绕人民大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更新信息。
二是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普遍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告栏等传统形式公开,运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比重小。
改进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充分运用微信、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拓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不断适应新媒体信息时代下为群众服务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信息共享,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是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变动频繁,常常致使工作脱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不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改进情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督促力度,切实保障我乡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