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wgx-00000-2021-00001 | 发文日期 | 2022-01-21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武功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
舞钢市武功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按照上级部门及舞钢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原则,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和促进了我乡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武功乡位于河南省舞钢市东部,紧邻市区,全乡总面积52.1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7万人,辖22个行政村,136个村民小组,31个党支部,1207名党员。武功旧时称“窑沟”,清康熙58年,知县蔡汝济在此平定西平县崔秃子叛乱有功,遂更名为武功。武功乡历史悠久,乡政府驻地武功村旧时称“窑沟”,是原舞阳县四大名镇,窑沟老集自古以来,商贾云集,商贸发达。武功乡文化久远,底蕴深厚,境内有可记载的文化古迹7处。武功乡资源丰富,润泽万物。武功境内地表水资源丰富,有田岗水库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7座,控制流域面积15.3平方公里,总库容110万立方米。
产业发展迅猛:第一产业方面,主要表现为“一白一绿一特”。“一白”是指天成鸽业,自主选育的“天成王鸽”获评世界十大名鸽,拥有86项国家专利,带动全市8个乡镇18个村发展肉鸽养殖业;“一绿”是指后营花卉苗木基地,辐射带动周边10个行政村发展花卉苗木种植,目前种植面积已达6000亩,是舞钢市规模最大的苗木种植基地;“一特”是指特色林果种植,武功村无花果基地已形成种植、育苗、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八家刘蟠桃、刘庄村猕猴桃等特色林果种植也初具规模。第二产业方面,以钢铁、纺织为主,全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分别是舞钢昱鑫重工有限公司、舞钢市盛博能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舞钢市新大农生态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舞钢市宇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舞市花祺纺织有限公司、舞钢硕基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基业重工有限公司、河南泰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舞钢国能中泰重工有限公司;市产业聚集区有5家企业都是武功乡的招商引资企业,分别是昱鑫、泰田、金基业、硕基、国能中泰。第三产业方面,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具有舞钢东大门的区位优势和窑沟老集传统,武功乡围绕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商贸区,定位镇区“北上、南进、东扩”发展思路,主动分担城市功能,借助美丽小镇、建设路、迎宾大道、迎宾广场提档升级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
项目遍地开花:按照“重点抓发展、发展靠产业、产业靠项目”工作思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持续协调推进国道345、常州路东进、师范东路、公园北路、田岗灌渠、中合农发、农村教师保障房、滚河治理二期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高速度、高质量发展,为拉动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动能转换、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我乡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乡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公开程序
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我乡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政府信息录入,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和安全协议,内容及时更新维护。2021年,我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按照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三)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我乡妥善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四)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
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21年,我乡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 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及程序。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围绕人民大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更新信息。
(二)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普遍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告栏等传统形式公开,运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比重小。
改进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充分运用微信、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拓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不断适应新媒体信息时代下为群众服务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信息共享,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不足,不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改进情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同时不断加大督促力度,切实保障我乡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