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3-00006 | 发文日期 | 2023-04-13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服务对象 |
【政策解读】关于《舞钢市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舞钢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我市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先后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县”、“平安中国示范市”、“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市”、“河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等荣誉。但我市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为推动我市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在此背景下出台了《舞钢市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大部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创建程序、工作要求,旨在以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为抓手,通过创建和美乡村示范村庄、和美乡村示范镇区、和美乡村示范带,进一步巩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快我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步伐。创建内容包括乡村规划、人居环境、特色产业、田园风光、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八个方面,按照申报推荐、组织创建、验收奖励、定期复核等四个程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章程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责任监管;二是拓宽资金渠道,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向示范建设倾斜;三是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机制,对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做好监督;四是强化督查考评,对和美乡村示范建设定期通报进展,及时调度推进,为工作推动落实予以保障。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 市乡村振兴局
2.政策咨询电话:0375-8122765
【原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