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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wgs-00000-1754-00032 发文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3-11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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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为加强我市公共区城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高效管理机制,提升窨井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根据《平顶山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平政办明电〔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一)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各类窨井盖的责任主体;确保各类窨井盖在满足使用、保障功能的前提下,材质统一、标识清晰、外观规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窨井盖完好率;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逐步实现市政设施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

(二)阶段目标。

1.2021年3月底之前,完成城市公共区城所有窨井盖确权建档和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6月底之前对所有普查统计的窨井盖统一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12月31日前完成4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2.2022年完成4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3.2023年完成剩余2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三、《行动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全面普查,明确权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等窨井盖权属部门(管理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普查,厘清各类窨井盖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窨井盖的管理责任和治理任务。

(二)规范施工,确保质量。窨井设施施工要结合运行环境和设计使用年限要求,选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安装。加强窨井盖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窨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盖在建成移交时,应设置统一标识。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窨井盖管理单位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分类整治,安全运行。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台账,统筹有序开展整治。对已确认为废弃的窨井盖,由产权管理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填埋;对低洼、易涝等区域的窨井,要尽快加装防坠设施,防止出现人员坠落情况。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盖体损坏,发生沉降的老旧窨井盖,要及时进行维护改造,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四)规范标识,信息管理。统一规范窨井盖标识,内容包括编号、类别、产品型号、执行标准、规格材质、承载等级、生产日期、管理单位等相关信息。要结合窨井盖普查,建立“一路一档案,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权属”的电子档案,探索开展窨井盖智慧化升级改造,逐步提升窨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建立机制,长效管理。落实窨井盖管理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环卫工人报修、群众投诉,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时进行处理,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市政、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排涝应急处置时、要密切监测窨井内外水压,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盖设施的,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排涝结束后及时恢复窨井盖原状。各单位要将窨井盖应急处置作为城市地下管线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原文件:关于印发舞钢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