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文号 索引号 wgscsgl-00000-2021-00003 发文日期 2021-06-10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成文日期 2021-06-10 服务对象
文号
索引号wgscsgl-00000-2021-000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城市管理局 - 业务管理

舞钢市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标准及监督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标准

及监督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农村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对象及职责界定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围绕舞钢市农村环卫一体化的“三无四边一规范一眼净”工作标准(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路边、渠边、村边、沟边无垃圾;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日检查、周汇总、月考核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考核对象:环卫运营公司

环卫运营公司负责合同规定范围内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工作。

二、考评体系及组织

市城管局(委托环卫处)是舞钢市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的牵头部门,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总体考核、评价奖惩。

监督管理分为两个部分,采用千分制各乡镇办和环卫处各占比百分之五十,市环卫处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按照标准扣分罚款,每周不少于两次。各乡镇办成立以分管环境卫生副乡(镇)长为组长,管理环境卫生的科室长为成员的监督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的环境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乡镇委派各村村书记组建村级监督组,村组监督人员每天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不达标的即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罚款,并督促其整改。每月按照当月罚款总额度百分之四十的比例,返还给各监督管理单位,用于车辆保养维护、燃油等相关费用。

三、考核方式和计分方法

1.考核方式

环卫处和各乡镇办考核组负责对公司全面巡查考核,并组建环卫工作群,群成员包括乡镇办(各村委派人员)、环卫处的监管人员以及保洁公司的管理人员。监管人员每次巡查(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用水印相机拍照取证的方式上传工作群,并在工作群里下达整改意见。如运营公司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0分钟向检查人员提出意见,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实;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检查处罚结果。运营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时限为十分钟),并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上传工作群,超出30分钟未按要求整改的,监管人员拍照留存证据后按照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考评小组每日将保洁公司的考核成绩、存在问题汇总并通报至工作群,由环卫处负责统计汇总。

2.计分方法

每次巡查问题统计核算积分。环卫处以日、月、年汇总后上报城管局市容秩序管理科。

四、考核项目和内容(考核按1分1000元标准换算)

环卫运营公司作业实行普扫与日常检拾保洁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上午8:00前完成普扫,8:00至18:00进行生活垃圾收集和巡回捡拾保洁。有重大迎检活动,应适当延长作业时间。(冬、夏两季运营公司可根据实际微调作业时间)。
   (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300分)

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100分)。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500元0.5分,保洁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500元0.5分,在岗聚堆、聊天玩耍每人次扣500元0.5分。
       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0分)。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及时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每项不达标扣500元0.5分)。
       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三无一规范一眼净”(50分)。

“三无”即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一规范”即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一眼净”即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每项不达标扣500元0.5分)。
       4.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主路面积雪,避免造成路面结冰(20分)。(每项不达标扣500元0.5分)
       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20分)。(每项不达标扣500元0.5分)

6.垃圾桶和地埋桶每星期清洗两次,检查外部无污物(10分)。(每项不达标扣500元0.5分)
     (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300分)

1.垃圾桶投放数量达标,质量合格,布局合理,村民投放垃圾方便,垃圾桶排放整齐,垃圾桶不得外溢垃圾(50分);(垃圾桶投放数量不够,按照缺少桶数每个500元0.5分扣分;有破损没有及时更换垃圾桶,每个扣500元0.5分;布局不合理扣500元0.5分;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每发现一次扣500元0.5分;垃圾桶有垃圾外溢扣500元0.5分)
      2.垃圾桶周边无垃圾、污水(50分);(每发现一项扣500元0.5分)
      3.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每日上午9:00前保洁清运完毕,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盖并摆放整齐(5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扣500元0.5分,周边产生垃圾的扣500元0.5分,地面不干净每处扣500元0.5分)
      4.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并按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50分);(每项未到达扣500元0.5分)
      5.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运输,文明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0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500元0.5分)
      6.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和抛、撒、滴、漏现象(50分)(每项扣500元0.5分)
   (三)应急工作的考核(100分)

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城管局(环卫处)和乡镇办监督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300)  

1.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查实后;(2000元/次2分)

2.县级通报、明查暗访及新闻媒体曝光;(10000元/次10分)
       3.市级通报、明查暗访及新闻媒体曝光。(30000元/次30分)

4.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终止合同

(五)鼓励公众参与和公众参与奖励标准

为更好的调动群众和各级考核员对身边环境的监督的积极性,特设举报电话和信息上传渠道。对发现的每一处保洁不到位现象,可用水印相机随身拍照,举报上传,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50元,并扣保洁公司500元。查证属实且30分钟内仍未整改的双倍处罚,每月有环卫处公布结果并由城投公司兑现奖惩。

五、考核体系

(一)对环卫运营公司的考核结果运用

各乡镇办请于每月月底前将考核表(主管副职签字)报送至环卫处,环卫处负责对当月考核成绩进行统计汇总,汇总后报城管局市容秩序管理科。月度考核总成绩在600分以下的停拨运营服务费,限时整改。整改的时间、内容、标准经市城管局(环卫处)主管考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验收达标后,可拨付服务费。

(二)合同解除与退出机制

1.考评扣除总金额高于合同约定金额20%时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舞钢市政府有权将与环卫运营公司终止合同。

2.如环卫运营公司提供的质量连续三个月、累计五个月总成绩分数低于700分或一年度内三次月度考核总成绩分数低于700分且甲方书面要求整改仍不达标的,舞钢市政府有权将与环卫运营公司终止合同。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