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文号 索引号 wgslinyeju-00000-2022-00010 发文日期 2022-08-11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成文日期 2022-08-11 服务对象
文号
索引号wgslinyeju-00000-2022-00010
关键词
主题分类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林业局 - 业务管理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2年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服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2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服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林业局局属各单位、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务实高效、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舞政2020〕2号精神按照舞钢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钢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舞钢市林业局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单位进行联合抽查检查,现将舞钢市2022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服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10日2022年11月30

二、检查对象

抽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其中A类按照比例1%抽取;B类按照比例3%抽取;C类按照比例10%抽取;D类按照比例20%。

三、检查内容

1.舞钢市林业局: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实施检查

1.成立由随机抽取的林业局执法人员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为组员的检查小组

2.检查小组应当在检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3.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情况采取书面方式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5.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及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1.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2.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七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个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及时报送情况。舞钢市林业局,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舞钢市林业局       王新科        电话:13461267389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雪梅        电话:13783251119

 

附件: 《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舞钢市林业局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舞钢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

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王新科

舞钢市林业局

16040953055

朱雪梅

市场监督管理局

16040930129

检查对象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林业局

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备注


检查对象(签字/盖章)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监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