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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WG001-0601-2019-0046 索引号 wgslinyeju-00000-1754-00001 发文日期 2019-05-18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成文日期 2019-05-18 服务对象
文号WG001-0601-2019-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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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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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舞钢市林业局(含二级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5-18 来源: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舞钢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舞钢市林业局概况


一、舞钢市林业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舞钢市委办公室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舞办〔2019〕48号)文件规定,舞钢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采用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部门绿化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国有林场(苗圃)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林场(苗圃)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初审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全市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

(六)承担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组织、协调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舞钢市林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1.舞钢市林业局机关本级;

2.舞钢市国有林场管理局(国有石漫滩林场);

3.舞钢市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19年舞钢市林业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计均为2377.1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减少0.8万元,减少0.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 237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1.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项预算235.6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23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47万元,占90%;项目支出 235.65万元,占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77.11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7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67万元,占10.3%;卫生健康(类)支出82.39万元,占0.035%农林业事务2036.598万元,占8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应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 23.6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减少0.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用运行费 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1.1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舞钢市林业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舞钢市林业局2019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舞钢市林业局(含二级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