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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wgsylbz-00000-2022-00012 发文日期 2022-11-14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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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 浏览次数:

尊敬的广大市民: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将于9月26日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限

2022年9月 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征缴范围

在舞钢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个人缴费

操作步骤:

图片1.jpg

微信缴费码  

图片2.jpg


支付宝缴费码


→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首次登录需授权)

→选择“是否代缴”可代缴

→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点击“社保缴纳”

→输入手机号,点击“下一步”

→核对缴费地后点击“确定”

→选择支付方式并支付

 

                                    

(二)线下集中缴费

1.各村(居)委会逐户收取,登记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携带费款与征缴清册,制作各村导入模板,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将模板导入征收系统后,税务部门收缴费款并向乡镇(街道)反馈成功明细。

2.参保人员可就近到舞钢市农商行助农金融服务站或农商行网点自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1.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2.严格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缴费,没在户籍所在地的或户籍地在舞钢市以外的,按照常住地缴纳,如需在舞钢参保缴费,到医保部门变更参保信息。

3.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缴费人员信息。对于错误缴费、重复缴费等情况,请在征缴期内(2022年12月30日)及时纠正。逾期将不予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

舞钢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