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yjgl-00000-2020-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8-13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 服务对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办理事项公开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舞钢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办理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及办事指南。
本标准适用舞钢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办理事项的公开服务提供及管理。
2 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五条
3 试点领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服务
4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办理
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6 事项公开
6.1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2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6.3 公开方式
网站。
6.4 公开格式
文字。
6.5 五公开范围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6.6 公开主体
6.7 公开流程
见附录A。
7 业务办理
见附录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办理服务指南
B.1 适用范围
B.2 受理地点
舞钢市政务服务大厅(舞钢市行政新区政务服务大厅0375-7061211)。
B.3 受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B.4 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B.5 时限
30个工作日。
B.6 是否收费
否。
B.7 联系电话
0375-8190076
B.8 监督电话
0375-8165969
B.9 工作流程
见图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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