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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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文、张耀忠、朱朝伦、胡东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平英出席会议,杨志文主持会议;副市长宋晓鹏,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接受杨涵、闫丽娟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补选翟羽佳为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会议指出,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部署,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完善防范应对措施,消除一切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记者张琳涵 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