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文件
豫乡振〔2021〕11号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乡村振兴局:
现将《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21年7月9日
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适应新形势、新 任务、新要求,原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为县级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照《中央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 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 的通知》及《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 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充分发挥项目库作用, 建立完善与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 权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目标。 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项 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稳定,确保项目入库程序合规、编制 内容详实。聚焦重点,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 置,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谋划,强化项目储备, 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二)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群 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其知晓度、参与度,切实增强群 众获得感。项目入库及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管理。
(三)坚持动态管理。项目库建设坚持科学合理、可操 作性强,在建设中不断完善。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政策调整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 整,做到有进有出。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 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
三、编制内容
(一)项目范围。 主要依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范围,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中省资金管理办法 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的、 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影响的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 目不得入库。
(二)项目类型。项目库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举措,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 系统中调整优化后的项目分类确定项目类别。其他未涵盖的 项目可由县级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三)主要内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 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 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帮扶机制等情况。
四、编报程序
(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 出项目建设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 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并上报至乡镇。
(二)乡镇审核。乡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 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按项目类别中子项目分类编制项 目实施方案分别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 强化项目入库审核,充 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论证把关作用。脱贫县项目论证由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县项目论证原则上由乡村振兴局牵 头,成立由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或邀请第三 方参与 。
(四)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局要会同财政部门,结 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规模(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汇总筛
选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 规模,报县政府或其他同等规格议事协调机构审定后将项目 纳入项目库。
(五)系统录入。县级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将县级审定后 的项目库按程序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到乡到村带户项目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行 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 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 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贴息等项目,可由县级统筹安排实施,并根据年终实际执行 情况完善入库项目信息。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需急 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 公示流程。
五、加强项目库管理
(一)调整优化入库项目。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 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政策 集成,系统谋划论证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积极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提高项目整体效益。
(二)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 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县级乡村 振兴局要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
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 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并将审核意见向县政府或其他同等 规格议事协调机构项目库专题审定会议反馈。对带动能力 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 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三)严格项目筛选。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的项 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 择;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 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四)坚持实事求是。各地项目库建设要从实际出发, 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项目库规模要与 财力情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要力戒 形式主义,避免举债搞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两级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 督促和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能力建设。县级要承 担起项目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会商协调机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强 化项目论证和项目储备,并指导乡镇、村级申报项目。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地乡村振兴局要认真做好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论证储备和入库管理等
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 项目纳入项目库。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 兴项目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各 级乡村振兴局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库信息系统支持服务工 作。
(三)加快推进建设。每年于10月份启动下一年度项 目库建设工作,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任务和提前下达到县的资金规模,从项目库中择优选 择相关项目,会同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四)加强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推广好的 经验做法。
各市县乡村振兴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项目库建设实 施意见,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2021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