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单位地址】
舞钢市垭口钢城路中段路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计划和政治学习计划,拟订并分解责任目标负责文件草拟及信息处理、格案管理、保密定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发出各类公文;负责上承下达、会议通知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公文传递、来文登记和运转等工作;协调科室关系;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掌握机关内外工作动态,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催办查办重大工作事项;承担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征订、分发报刊;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安全保卫、精神文明、考勤、卫生管理、庭院建设、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组织等工作;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广环保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宣传环境保护在污染治理、技术开发、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岗位晋升的上报审核工作;承担系统内人员的劳资申报、审核及劳动统计等业务工作;负责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晋升、奖惩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75-8208012
(二)总量控制股。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承担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审批。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制定、管理和考核。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负责编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环保技术示范推广,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环境监测计划: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市环境监测组织网和全市环境监测信息网的有关工作:承担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5-8208129
(三)污染防治股。负责治污工程方案的审核及治污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恐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中的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5-8208286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拟订全市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文明村创建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指导、监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协调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375-8207771
(五)环境监察大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
二、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三、对环境违法信访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
四、负责群众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和环境污染信访事件调查处理,并参与生态破坏事故及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
五、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工作:(六)负责辖区内烟尘控制和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75-8207708
(六)环境监测站。
一、承担环境监测工作,为舞钢市政府和舞钢市环保局进行环境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舞钢市环境监测年鉴;
二、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以环境保护管理为主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对舞钢市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监测数据;
三、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及委托性监测分析等,按规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
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联系电话:0375-8207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