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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第49号
建议人
张君
标题
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提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的关注和社区委员的关心。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载着各级政府千头万绪的工作,尤其是在近三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没日没夜的工作,舍小家为大家。为我市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社区做出了很大贡献。

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结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参照周边县(市)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及我市村“两委”干部报酬情况,我们适时向市政府建议适当提高社区居委会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同时建议建立增长机制,适时调整。

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了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在职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650元;副主任每人每月2120元,委员每人每月1590元;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标准从2021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资金由市财政渠道拨付。

经过此次标准调整,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在平顶山各县(市)中已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以后将随着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进行调整。

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也是此次调整专门增加的内容,切实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后顾之忧,资金由市财政渠道拨付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并结合各自社区人员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对接缴纳。

另外,上级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舞钢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正在牵头调研,实施意见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规范选用、使用及完善薪酬待遇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充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各项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民政局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7193566     

               联系人:李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