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推进燃气下乡”的建议
冯丹丹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推进燃气下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实市县监管责任”方面。
城市管理局作为我市燃气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和我市燃气专班对燃气领域的工作要求对我市燃气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我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的核查工作。
(二)严格监管我市燃气企业门站、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三)督促我市燃气企业做好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和城镇居民燃气用户的保供工作。
(四)组织我市燃气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燃气宣传、员工培训等工作。
(五)检查我市燃气企业燃气管网巡线、入户安检、维护保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一)督促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二)督促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燃气安全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经营,并制定定期巡检制度,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加强对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督促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强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燃气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督促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强化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定总经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公司级、部门级、门站级安全检查。执行月度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将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员通报,以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五)督促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大燃气宣传,优化燃气服务,要求燃气公司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到各个乡镇开展燃气入村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页、制作燃气宣传台历、现场讲解燃气安全知识、燃气安全宣传片电影下乡等多元化形式对我市农村区域群众普及燃气常识、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三、关于“严格落实两员责任”方面。
(一)为进一步加强“两员”队伍建设,我市燃气专班要求各乡(镇、街道)明确分管燃气负责人,并对我市涉及农村燃气的10个乡(镇、街道)、162个行政村指定明确农村燃气基层安全监管员162名,负责各行政村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及时与燃气公司进行沟通处理,及时整改,列入台账,形成完整闭环;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约谈燃气企业负责人,督促燃气企业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将隐患问题扼杀于萌芽状态。
(二)舞钢市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配置专门分管燃气安全的副总经理和企业燃气安全员,对舞钢市农村燃气分南北两大区域各配备2名分管负责人对南片、北片7个燃气服务站的燃气报装、维护保养、入户巡线、燃气宣传、燃气安全运行等工作开展运营管理。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查到、走到、寻到、说到、整到、报到,切实负起安全责任,筑牢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第一道关口。
在下步工作中,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努力,督促燃气公司发挥管道燃气资源优势,扩大我市农村管道燃气覆盖面,提高我市燃气普及率和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