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登记业务
一、适用范围
河南省内。
二、适用对象
可就近在全省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为该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一)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儿属婚内生育;
(三)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本省且同民族;
(四)随父或随母在本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五)新生儿年龄不超过6岁。
三、所需材料
居民在省内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结婚证;
(三)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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