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
教师职称评审
为了公平公正顺利的进行我乡职称评定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等相关职称评定政策、舞钢市教体局制度汇编中《学校(园)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和我乡职称评定工作的新变化和实际,在参考其它乡校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办法。
㈠、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安冠军
副组长:赵海东
小组成员:何坤阳、吕华、张春峰、史彦峰、赵彦春、刘晓燕,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㈡、推荐程序
1.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的人员要填写《年庙街中心校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表册,并上交工作业绩原件,经审核后确定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能力经历及工作业绩的所有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定。每年6月份参照我乡岗位设置及实际聘用人员情况和摸排的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情况进行本单位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
2.接到人社局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后,召开职称工作会,学习职称政策、文件,公布申报数额、和推荐办法。
3.在全乡范围内,一直在我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评职称当年去新时代(非中心校指派)的,在乡内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业绩条件3条全部符合,可参与职称评定;任现职近5年以内有一年没有庙街乡中心校业务考核成绩的,(由中心校根据上级文件安排的交流老师不受此限制),不能参加我乡的职称评定。
4.参评人提出个人申请,填写个人申报表,并上交相关参评材料、证件(一人一袋),在中心校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
5.中心校对所有申请人进行量化赋分考核,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计分:近五年业务考核积分之和、校龄、任现职年限、教龄。按四项总分进行排序,结合指标数确定前几名为最终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定人员。
6.中学和小学、幼儿园分别计分,最后按照计分结果推荐出的本年度职称评定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人员按上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填报、上报相关表册、材料。
㈢、计分项目与细则
1.工作业绩符合3条的优先积分,若还有指标未用完, 再从符合享受倾斜政策(即没有第3条: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的人员中积分从高到低推荐。(享受倾斜政策条件: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以及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的。)
2.近五学年业务考核积分总和。小学每学年满分按100分核算。
3.校龄分满分10分,一年计1分。(以本乡镇中心校为单位计算)
4.任现职分:一年计1分。
5.教龄分:一年计1分。
6.总分=近五年业务考核总分+校龄分+现职分+教龄分
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六章评审监督中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2.上年度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严重违纪受到组织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在处分期或过处分期两年以内的;
3.当年内工作中有重大过失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上年度有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行为;
5.按照工作纪律要求,出现导致考核不合格行为的(比如旷工、脱岗、请假累计过多达到不合格规定的);
6.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7.上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