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舞钢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11月9日批准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舞钢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624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舞钢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地位置及用途:该批次征地位于庙街乡冷岗村,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三、被征地所有权人及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庙街乡冷岗村集体土地1.0231公顷(耕地1.023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舞钢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1〕第39号)文件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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