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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要求,由舞钢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共计8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舞钢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5819221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5%。其中:通过网站公开300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356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37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77条。

()回应解读信息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好相应解读工作。2020年在舞钢政府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9条。二是舆情回应方面。在国内、省内、平顶山市等主要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及舞钢政府网站“舞钢论坛”上关于我市的网络信息和各单位的民生民意,进行认真筛选、分类,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市领导,并及时做出回应。其中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复。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0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出现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围绕群众满意目标,重点突出“重大建设项目、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26个重点领域,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条目式编制了“一目录、两清单、两指南”,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目前,已集中梳理完成市(县)本级20个单位、1000多个事项;乡镇级清单目录1372项,村务清单目录1023项;街道办事处级清单目录1039项(非涉农938项),村务清单目录818项(非涉农716项)的梳理工作,形成了“舞钢规范”。同时,制定舞钢市本级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规范、政务公开目录流程规范、乡(镇)村级制度规范、乡(镇)村级公开事项清单目录5套标准规范体系,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打造了“舞钢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66

581

3,9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5

38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0

38

984

行政强制

60

1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86

14,580.8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解还需加强宣传引导。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度不够规范。二是正式公文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与不公开信息的界定,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与信息需求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培训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