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17〕118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邢秋浩、刘俊绍、蔡红伟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矿建办北环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在十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修建矿建办北环路”的建议,我们认为您这一建议非常好。修建矿建办北环路,不但能分流县道乔八路的车流量,还方便了附近的群众出行。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首先,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打通赵案庄至张楼村,距离约1公里,由于距离太短,无法按照县、乡道路的标准立项修建,如果按照村道的标准修建,由于村道的上级补助标准低,村道的路面设计标准最宽为4.5米,显然无法满足通行需要;其次,矿建北环路,由于不符合农村公路相关立项标准,不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十三五”规划项目数据库内,近期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批。同时,从2017年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时,主要安排贫困村项目,非贫困村项目不予安排。从交通部门方面,短期内无法修建矿建办北环路,建议从其他方面考虑修建。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技术指导。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