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舞交字〔2017〕121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东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动三轮车非法拉客”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治理、查扣、处理了一批非法营运三轮车,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但正如您提到的:电动三轮车成本低,且机动灵活,容易逃避检查,部分驾驶人员经常利用早晚执法空档期间,上路揽客,导致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现象屡禁不止。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市政府决定近期组织公安、交通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治理执法活动。在执法人员严厉查处的同时,将采取有奖举报的形式,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的金额奖励。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