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号提案的答复
舞人社〔2022〕76号 签发人:孙东伟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号提案的答复
苏爱琴、罗继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企业相关服务平台助力企业轻装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服务平台,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为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用工荒”,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全市劳动力人口统一统计平台的基础上,有效融合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经营性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职建股、就业促进办和各乡镇(街道)社保服务窗口等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基础,以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补充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一)基本情况
对全市劳动力最新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294839人,16至60周岁最佳年龄段劳动力160380人,占常住总人口的54.4%,适龄就业人员95648人,占适龄劳动力人数的59.6 %。相对年轻务工就业群体,主要去往江浙、北上广等地。目前,我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63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90家,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约28000人,占适龄劳动力17.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家(其中:人力资源服务公司4家、劳务派遣公司10家),具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8家。
2020年以来,通过建立劳务输出常态化机制,累计引导组织输出劳动力68000余人次,其中仅2021年就输出23700余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量的40%,人均劳务收入40480元。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2022年年初至5月底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1659人、高技能人才69人,累计就业人员持证率达到20%。
(二)推进情况
1.多措并举,掌握企业最新招工信息。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对接招工意向。针对企业用工难题,我局多次召开保障企业用工专题会和座谈会,当好助企用工“组织员”。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联系14个乡(镇、街道),并完善“人社专员”服务制度,建立“一人一企”用工保障机制,通过走访、电话等各种方式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做到企业基本情况、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五清楚”,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年初,走访市域用工企业28家,提供岗位127个,需要用工2131人。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微信群,及时掌握市域重点优质企业招工信息。
2.采用“线上+线下”双模式,促进就业。一是实行线上引导、安全输出。充分利用省“打工直通车”务工创业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2020年至今,累计发布省内外10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的数万个务工岗位信息,“点对点”引导组织输出务工人员2382人;二是开展线下招聘、护工上岗。举办春风送岗、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组织市域内外企业开展现场招聘活动12次,深入乡村开展招聘宣传98次,促成务工意向1800余人;三是当好助企“三大员”(即:宣传员、组织员、网格员),开展好“万人助万企”和“政银企劳对接”活动,为市内29家企业组织上岗1590人。将我市重点企业用工信息推送到“打工直通车”和省公共就业网,发布职位212个、岗位3812个。发挥经营性服务体系作用,仅2021年,就为多家用工单位组织劳务派遣989人,累计为集聚区重点企业招工2000余人次。
3.友好合作,跨区开展专场招聘。打破市域劳动力偏少局面,到毗邻人口较多的方城、泌阳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并联系遂平、西平、叶县、舞阳等地进行招工岗位宣传,引导更多富裕劳动力或求职者来我市务工。
4.健全服务体系,保障人才需求。一是开展企业用工“订单式”培训。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及培训需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安排钢司技校、舞钢卫校主动与企业对接,开展“订单式”培训,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举办专题培训5次,为企业培训技能人员255人;二是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动员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近3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568人。三是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以“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为契机,用足用好人才政策,深度挖掘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全天候开展线上线下招才引智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及重点企业先后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西安专场、郑大专场、南阳专场、新乡专场以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才引智大会。近3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92人。
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采用线上线下双融合的“二二工作法”,有效化解企业“招工难”“用工荒”;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协调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舞钢校区,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拓展职业技能人才储备,有效化解企业技能工短缺,为实现“人人有事做、人人能就业、人人有收入、企业无空岗”目标提供有效支撑!
二、关于建立统一的法律咨询平台
提案中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一个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专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让企业尽心投入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去”,我们认为非常必要。
法律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指引、规范和保障的功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制日益完善的今天,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内进行,避免违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内部职能,整合自身资源,推动建立了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12348法律咨询电话,指派省辖市有经验的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对法律咨询的需要,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由于多种条件的制约,特别是人员和经费的制约,我们的工作与企业的实际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我们愿意按照提案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初步设想在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与企业主管单位、乡镇办结合,建立企业法律微信群,更加方便企业咨询以及日常经营的需求,助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人社局(8122559) 联系人:张少杰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委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