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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自然资〔2022〕125号              签发人:张书献

 办理结果:B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超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土地使用乱象、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整治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逐步改善集体资源流失问题相关举措

目前,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正在尝试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鼓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完善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与监测工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夯实基础

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制订验收工作。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做出部署,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方向和目标。

2021年,我市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舞政办20212号)和《关于印发舞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舞政办20213号),有效破解了入市工作过程中的赌点、难点,为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下一步,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的出台,支持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腾退的其他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土地等资源盘活利用,为各地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同时,加强村庄规划的调研、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地方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保障乡村振兴各类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818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75-7267269

联系人:李二喜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代表1份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