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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3-06-08 来源: 浏览次数:

豫政办〔2023〕2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1日

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

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豫的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鼓励各地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鼓励各地对文旅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二、围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创新举办“文旅+”特色活动。开展“老家河南·豫见美好”文旅消费提振年行动,引导各地做优产品、提升服务、树好形象,组织实施百场文旅促消费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精彩、天天有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三、积极拓展省外客源市场,通过重点宣传等方式,吸引重点客源地区游客来豫旅游。鼓励各地继续执行扩大消费政策,通过知名互联网平台精准发放引客入豫文旅消费券,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底。(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四、开展“黄河韵·古都情·随心行”旅游专项促销行动。发行郑汴洛“三点一线”高铁套票(限二等座,乘客可在高铁上自行升级,5日内有效)。整合推出郑汴洛旅游年票,配套推出郑汴洛热门旅游景区、酒店等优惠“大礼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国铁郑州局集团,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推广,优化审批管理,支持热门旅游景区举办音乐节、实景演艺、露营大会、专题展览等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推出年度十大城市文旅消费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相关省辖市政府)

六、实施“一区一街”工程,鼓励县(市、区)2023年至少推出一条文旅休闲消费街区。各地要加大投入,支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奖励政策。对成功创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发布30个网红打卡点、10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七、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要重点向剧本娱乐、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文旅项目倾斜。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在认定评级、宣传推广、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发布全省精品旅游演艺案例。(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文物局、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八、开展“老家河南·百城千味”评选活动,推出100种以上最具河南地方特色的风味美食品牌。拍摄河南美食系列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综艺节目等。持续办好“豫鉴美食”餐饮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