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的公告(2022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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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的公告(2022年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2022年对宏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2〕7号)要求,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8日对该公司2021年代理的两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了监督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本机关在监督评价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等违规违法问题。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舞钢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