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2〕10号)要求,由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本报告可在舞钢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5—8162349。
一、概述
舞钢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了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点,并依托市行政服务大厅和舞钢政府网站开辟了2个信息受理申请点。截止2011年底,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甘栓柱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国民任副组长,市监察局、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特点,抽调信息科、公开办、网络中心各1名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经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指导,通过征求市法制办、监察局、保密局等多方面意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舞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舞钢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并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制定《指南》、《目录》及相关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制定了《舞钢市政府信息申请表》、《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回执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通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报单》、《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全面规范了从政府机关接到公开申请起直至办理结束的各个环节。为了统一协调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各单位报送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并汇编成《工作通讯录》,刊登于舞钢政府网站。为方便公民、法人填写申请表,我们采取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现场填写、舞钢政府网站网上填写、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填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2010年市政府下发了《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逐步构建比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督促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市以集中培训的形式,分三个层面学习《条例》:一是组织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条例》。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请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宣讲《条例》的内容和规定要求,宣传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掌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二是组织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条例》;三是通过培训的形式,组织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和网管员学习《条例》,全市共有23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和培训,全市各部门认识到,“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同时,我市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版面、标语、网络、电子屏幕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让社会各界都更加深入地了解“条例”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 2011年全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9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6条,其它类信息1434条。
(二)2007年—2011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根据平顶山市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们以政府本级信息梳理工作为突破口,逐步加大对往年政府信息的梳理力度。通过认真工作,我们共梳理出2007年政府本级文件212条,2008年政府本级文件126条,2009年政府本级文件134条, 2010年政府本级文件201条,2011年政府本级文件199条,并已将部分文件内容予以公开。
(三)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舞钢政府网站,同时,我们根据实际需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都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对于需要广大群众周知,且时效性强的信息,我们通过舞钢市电视台、舞钢信息予以对外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市通过电子信箱、信息受理申请点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内容涉及我市旅游优惠政策、卫生收费等内容,所需信息用途为参考使用,我们已按时、按要求给予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尽管我们也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但仍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组织集中培训,以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条例》中规定的收费事宜没有落实
在2011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中,就涉及只能用邮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因物价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没有相关规定,使收费没有依据和标准。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或指导性意见,规范这一方面的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产生的信息,已根据类别划分至各信息项予以统计公布,本报告不再另外统计。
(二)附表
附表: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8642 |
其中:2011年1月1日后的信息数 | 1826 |
2011年1月1日前的信息数 | 6816 |
其中:网络公开数 | 8641 |
政府公报公开数 | 0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条)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1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2 |
4、网上申请数 | 0 |
5、信函申请数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0 |
附表三:申诉情况统计表 | |
指标 | 单位(条)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