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2009-2019 -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2019年)

舞钢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要求,由舞钢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舞钢政府网站(http://www.zgw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5—8192211。  

  (一)概述。  

  舞钢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了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受理点,并依托市行政服务大厅和舞钢政府网站开辟了3个信息受理申请点。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市监察委、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1名和市网络管理服务中心2名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在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指导的基础上,通过征求监察委、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多方面意见,制定并印发了《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舞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舞钢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并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制定《指南》《目录》及相关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市政府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舞钢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制定了《舞钢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逐步构建比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规章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三是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制定了《舞钢市政府信息申请表》《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全面规范了从政府机关接到公开申请起直至办理结束的各个环节。四是统一协调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汇编成《工作通讯录》,刊登于舞钢政府网站。为方便公民、法人填写申请表,我们采取在舞钢政府网站上填写,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填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将市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共建单位,要负责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乡镇、街道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和设施,制定了工作制度,具有统一的标识。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设以舞钢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在线办事新模式。三是继续依托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5.会议、培训和经费保障情况。我市共组织开展两次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019年6月组织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及各相关人员90多人,用一天的时间培训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范、栏目后台录入技巧和规范等;2019年10月根据国办、省办政府网站抽查的通报,组织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及各有关人员120多人,用一天半的时间培训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知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措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注意事项、网站建设与运营、网络安全知识等。通过学习和培训,我市各部门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等有关规定,编制了《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舞钢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目录内容涵盖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以舞钢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公共信息查阅点。对于需要广大群众周知、时效性强的信息,通过舞钢市电视台、《舞钢信息》报、《舞钢月鉴》刊物及时对外予以公布。  

  2019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5%。其中:通过网站公开301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348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36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34条。  

  (三)回应解读信息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做好相应解读工作。2019年在舞钢政府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8条。

  二是舆情回应方面。由市网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公众在国内、省内、平顶山市等主要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及舞钢政府网站“舞钢论坛”上关于我市的网络信息和各单位的民生民意,进行认真筛选、分类,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市领导,并及时做出回应。2019年共编发《网情舞钢》227期,分别涉及我市环保、交通、农业、文化教育、卫生、社区建设等重要领域,其中许多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市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9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出现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15

  196

  5,0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8

  24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2

  505

  967

  行政强制

  386

  -74

  2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84

  18,7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解还需加强宣传引导。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度不够规范。二是正式公文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与不公开信息的界定,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与信息需求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培训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