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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1-3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聚焦主题主线,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推进工作廉洁、高效,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1.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做到按规定办事,但缺乏工作主动性。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目前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停留在政务网公开阶段,缺少多样性的公开渠道。

3.信息公开的数量不多,质量不够高,与全面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1年,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途径,第一时间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并积极与群众互动,及时解答疑问,引导舆论导向。通过设置监督电话、完善考核制度、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