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窃热和扰乱供热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告
尊敬的热用户:
为了维护我市正常供热秩序,确保供热运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窃热和扰乱供热秩序违法违规等行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迁移户外公共供热设施或者安全警示标志、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挖坑、掘土、打桩、爆破作业或者实施其他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供热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热用户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的;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的;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的;
(四)改动热计量、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的;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
三、市区内广大居民要从维护自身用热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自觉监督、抵制供热违法行为,对侵犯公共利益、擅自接改供热设施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5-6100855/8180818
舞钢市城市管理 河南科创河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