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一、天然气价格
1、居民用气价格
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即根据每户用气使用量划分为两个档级: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低于50立方米(含),执行基准价格2.5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价格标准3.35元/立方米。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天然气使用量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为2.16元/立方米优惠价格,30立方米以上气量按照普通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执行。
2、工商业用气价格
依据平顶山市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价格为准。
二、服务承诺
燃气设施的拆、改、迁:接到用户拆除、改装、迁移燃气设施的申请后,相关责任单位在 2 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拆、改、迁条件的,居民用户按照约定时间的 5 个工作日内、非居民用户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施工。
三、安装服务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及平政〔2009〕69号、平政〔2015〕42号、平政〔2020〕19号文件规定,平燃舞钢公司对用户建设项目红线以内燃气工程安装费收取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燃气工程设计
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燃气工程设计按照工程造价的4.5%收取设计费,并由设计公司与用户签订燃气工程设计合同。
2、燃气工程安装
建筑红线以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依据2016版河南省建筑、安装、市政定额编制预算,并由工程施工单位与用户签订工程安装合同。
3、燃气工程监理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及费率,民用工程按照安装费用的2.8%为基础,超过50元按50元收取,不足50元据实收取。非民用工程以安装费用的2.8%为基础降低20%收取。监理公司与用户签订监理合同。
用户建设项目红线以外的燃气安装工程由平燃舞钢公司全额投资、建设。
平燃舞钢公司从未向用户收取“燃气开口费”等任何不合理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