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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庙街乡初级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庙街乡初级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精神,实现教育精准资助目标学校强化措施,细化流程,压实责任,确保做到应助尽助、不错一人、不漏一人。确保实施受资助学生每天4元标准(全年按200天计算)800元/生/学年的资助标准给予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

工作程序

1.补助对象每学期认定一次。

2.政策宣传:学期初,学校通过家长会、班会、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广泛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政策。

3.核实完善学生信息:每学期,学校参照教体局提供的学生名单,查漏补缺,核实完善学生信息。

4.家长递交材料:通知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监护人提交相关材料。能够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复印件;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其它所需材料。

5.名单公示:学校在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依据程序重新认定评审。

6.发放资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上。

7.签收:学校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签收

8.建档备案。学校将有关凭证和相关资料按学期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长久保存。

9.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学校积极开展感恩励志、心理健康、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以及学业帮扶、心理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