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武功乡初级中学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定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詹会涛
组员: 路新士 尹宏涛 贾瑞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评审当学年请假累计在三个月(包括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3.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晋升中小学一级职称任现职满4年,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满5年。
4.具备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各项证书。(优秀教师及等级别的证书、优质课证书、课题或社团活动获奖证书)。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学历达标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教师相互监督。
5.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一)年度考核积分:晋升中小学一级的教师以近四年年度考核积分的总分,晋升中小学高级的教师以近五年年度考核积分总分。
(二)教龄积分:自参加工作以来每年积1分。
(三)任现职积分:任现职以来每年积1分。
(四)积分由教务处、党支部、工会共同核算。
六、评定结果
职称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从评审内容中算出最终所得总分,根据得分高低,逐次推荐参评教师具有晋升高一级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