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4)
舞钢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22〕4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主体
全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公开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以上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主要公开内容见“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附件)”。要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得公开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为集中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提供平台支持。
四、组织实施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于8月31日前完成8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栏目信息的录入、发布工作。
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照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内容,认真履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于2022年8月20日前登录市政务门户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信息管理→内容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完成市本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栏目信息的录入、发布工作,杜绝出现超期不更新、空白栏目现象。2022年9月1日起,市本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正式上线。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要按照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内容,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做好本单位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信息。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督促检查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定期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 笑 ;联系电话: 8192211
附件: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
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公开内容 | 更新周期 | 公开方式 | 责任单位 |
教育 | 基本信息 | 学校概貌图、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教和幼教机构,市教体局 |
教务公开 |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现行管理制度以及办事流程等 | ||||
政策文件 | 上级政策文件,包括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
招生入学 | 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 | ||||
学生管理服务 |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等。 | ||||
人事师资 | 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等 | ||||
财务收费 | 学校预算决算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等 | ||||
招标采购 | 数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等 | ||||
应急管理 | 学生餐宿、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等 | ||||
卫生健康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性质、地址、等级、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科室介绍 | 科室设置情况及服务内容、特色专科、重点学科 | ||||
医疗服务 | 1.门诊、急诊服务时间;2.入出院、查房、探视时间;3.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缴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4.预约挂号的时间、流程和方法;5.留观、入出院、转科、转院的服务流程。 | ||||
价格收费 | 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 ||||
招标采购 | 项目建设及医疗器械、药品等采购信息 | ||||
行风建设 | 医德医风建设规定 | ||||
健康科普 | 常见疾病健康教育、合理用药、咨询服务的时间地点 | ||||
应急管理 | 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 ||||
供水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地址、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供水企业,市城市管理局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公共服务 | 1.缴费服务指南;2.维修服务指南;3.报装服务指南(办理程序、时间、网点、服务标准及承诺) | ||||
价格收费 | 1.营业销售价格;2.维修服务价格;3.报装服务价格(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 ||||
供水动态 | 1.停供水信息和抄表计划信息;2.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3.供水安全常识、提示;供水规定、标准 | ||||
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公开具体内容 | ||||
供电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地址、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供电企业,市发改委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公共服务 | 1.缴费服务指南;2.维修服务指南;3.报装服务指南(办理程序、时间、网点、服务标准及承诺) | ||||
价格收费 | 1.高可靠性供电费收费标准;2.河南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3.输配电价表 | ||||
供电动态 | 1.供电质量信息;2.停限电信息;3.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 ||||
政策规定 | 1.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2.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 | ||||
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公开具体内容 | ||||
供气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地址、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供气企业,市城市管理局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公共服务 | 1.缴费服务指南;2.维修服务指南;3.报装服务指南(办理程序、时间、网点、服务标准及承诺) | ||||
价格收费 | 1.营业销售价格;2维修服务价格;3.报装服务价格(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 ||||
供气动态 | 1.停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2.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3.供气规定、标准 | ||||
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公开具体内容 | ||||
供热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地址、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供热企业,市城市管理局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公共服务 | 1.缴费服务指南;2.维修服务指南;3.报装服务指南(办理程序、时间、网点、服务标准及承诺) | ||||
价格收费 | 1.营业销售价格;2维修服务价格;3.报装服务价格(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 ||||
供热动态 | 1.停供热信息及抄表计划信息;2.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3.供热规定、标准 | ||||
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公开具体内容 | ||||
公共交通 | 基本信息 | 机构概貌图、地址、联系方式、监管机构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 | 公共交通企业,市交通运输局 |
机构概况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 ||||
运营服务 | 1.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运行方向、票价、乘车(船)规则等运营服务信息;2.道路班车客运、道路客运站运营企业:企业名称、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票价、里程表、乘车规则等道路班车客运运营服务信息,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配客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道路客运站运营服务信息 | ||||
安全防范 | 乘客安全须知、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范信息 | ||||
应急管理 | 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等应急处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