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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重点工作提醒及业务规范 学籍注册及毕业生录取工作提醒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1.所有小学新生、非小学新生都必须建立学籍,不得以无身份证号等理由拒绝注册学籍。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2.“非小学新生注册业务”(包括小学、初中)于2022年11月底关闭、原则上不再开启。因工作不作为导致学生未注册学籍的,各地将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后,定期补建学籍。

3.通过“毕业生查询”排查整改小学毕业生未录取问题,协调做好辖区内外招生录取业务办理工作。

4.做好转学学生生学籍接续工作。受疫情影响,本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转学业务延迟至11月底,严禁接收转学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5.业务规范注意事项: 1、无身份证号注册学籍”需上传的佐证材料:上传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学生在校照片。 2、“关键数据变更”申请需上传佐证材料:如果是学校误录、误操作原因:上传学校情况说明(学籍员、校长签字、学校盖章)。非学校原因:上传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登记项目变更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学生户口簿等相关佐证材料。 未按照规范上传佐证材料将被一律驳回。

6.因地市县区、学校学籍管理员经常发生变动,为方便学籍业务办理沟通联系,请各单位日常及时更新学籍人员信息及学校基本信息。具体更新内容如下:1、学校管理----学校基本信息管理----基本信息【校长姓名、手机号、学校地址】2、系统管理----个人设置----修改我的密码---修改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