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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五小学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公平 、公正、及时地发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舞钢市教体局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长:王帅民

副组长:张海亮  马振亚

成员:马军杰(资助专干)、李宾(教务主任)、马磊(德育主任)、关新喜(班主任代表)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马军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校学生资助工作。

三、资助项目及资助对象

1.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和脱贫不稳定户中风险未消除的学生)。

2. 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特殊困难群体: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

3.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4. 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补助标准

1.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800元/生/学年。

2. 生活费补助

625元/生/学年。

五、工作程序

1. 制订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校资助工作会议,安排相关工作,开展资助业务培训。

2. 政策宣传

利用招生、开学、毕业、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通过融媒体、课堂、家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成效。重点做好“两节课”的宣讲和“两张卡”的发放工作,确保每位监护人、学生知晓资助政策。

3. 组织申请

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舞钢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资助申请(登记)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需提交户口本、 社保卡及相关证明材料。

非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需提交户口本、社保卡及与申请表相应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4. 认定评审

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资助工作人员等参加的认定评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资助认定评审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认定评审过程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认定评审、调查走访记录、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存档备查。

5. 结果公示

将认定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严禁涉及学生的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公示期间要拍摄远、近景照片留档,接受社会、 学生监护人和师生监督。

6. 名单上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享受补助学生名单逐级报送到教体局资助中心,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7. 资金发放

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上。

8. 签字确认

资助资金发放成功后,通过微信、电话等有效途径告知受助学生和监护人查收资金到账情况,并组织学生或监护人完成签收。

9. 建档备案

将学生资助工作过程性材料按学期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长久保存。

10. 指导监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内学生资助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管。

六、相关要求

1. 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推动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落细。

2. 规范工作程序

在学生资助名额分配、受助对象认定和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主动接受审计、 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任何个人、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拆分或收缴学生资助款(卡);不得泄露学生信息。

3. 推动资助育人

把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拓展。

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本地本校资助育人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励志教育、 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创新育人形式,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等活动,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

电子邮箱:wgsdwxx@163.com

 

 

舞钢市第五小学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