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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2-00029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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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舞钢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1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平顶山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本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聚焦混凝土、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一)预拌混凝土: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主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生产设备易坠落防护及搅拌机维护运输车、泵车的日常维护、检修及运输安全管理等情况配电房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及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废渣、废水沉淀池设置防护设施情况(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排查建立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监护、教育培训等制度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结合正在开展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牌、操作规程,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责任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监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全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自动控制系统、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发改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开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非煤矿山:重点排查停产矿山、已关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盗采行为。排查矿山是否存在使用已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设计开采,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排查地下矿山是否存在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是否存在边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代建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管理和储存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冶金等工贸: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生产使用、外包工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市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及上墙公示情况;聚焦“两客一危”、农客班车、旅游客车、公交、校车、拖拉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相关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动态监控不到位、违反凌晨2点至5点休息制度等行为;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行为;检查交通客运站场“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落实情况,打击站外揽客现象;检查公路隧道、桥梁隐患治理及桥梁防碰撞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治游船、渔船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管委会舞钢邮政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是否从严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做好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是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乡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水利、铁路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燃气: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消防:排查整治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及学校、医院、养老院、城中村、群租房、“九小”场所、“多合一”、厂房、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隐患。开展以清违规留宿人员、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广告牌)、清易燃彩钢板、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清违规用电用气为重点的“五清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推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及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公安局、局、住建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卫健、市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使用登记、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农业农村:重点排查种植业、能源沼气建设、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农机、在建及已建水利工程、林业生产、加工单位、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严厉打击农业系统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文化旅游:重点排查旅行社、酒店和景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KTV等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玻璃栈道、滑道等设施设备及旅游车、船。(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学校学生:重点排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市经开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城市运行:重点排查桥梁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工地渣土、扬土、噪音、污水污染的治理,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大型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舞钢供电公司)

(十六)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0月30日10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督促企业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111日至2023年120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治整改,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形成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对突出重大隐患,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省、平顶山市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对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按行业领域分级挂牌督办,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总结阶段(2023121131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治专业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开展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监管等工作,在专业水平不足时,原则上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随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监管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关闭取缔,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四)强化督导问责市安委会7个巡查指导组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和任务,跟踪督办重大问题隐患。凡发现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逾期未完成整改、隐患处理不及时、查处违法活动不力等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于11月3日前把制定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五报送工作进度,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

联系电话:0375-8190070  电子邮箱:ajj3300201@126.com

 

 

 

2022年10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