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2-00016 | 发文日期 | 2022-07-06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以及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共计271件,其中建议144件,提案127件。为扎实做好市政府2022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建议提案无小事”的理念,切实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工作提升的着力点,促进建议和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拧紧责任链条、凝聚办理合力。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对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逐一审核签发;分管领导要对分工范围内的建议提案逐件制定办理方案,及时指导、协调并参与办理工作。尤其是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包案领导对分包案件直接负责。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后,需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
二、明确节点,严格办理程序
(一)严格办理时限。接到建议提案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签收并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并于7日内,将本单位制定的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的职务、姓名、联系方式送市督查局。对交办意见存在异议的,应于5日内提出调整交办意见的申请,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审核处理。所有建议提案需在2022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限的,要向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督查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对于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双方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在收到建议提案后10日内,召集各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办理方案;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安排分管领导参加协商,并将本单位协办意见于1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一式2份)。市政府将对协商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主办单位未召开协商、协办单位协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答复要求。建议提案答复文件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拟制(见附件1、2)。根据问题解决程度,用“A、B、C”三类标注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以及所提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明文规定并且承办单位已解释说明相关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C”标明。各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复文要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情况表》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
(三)严格统计总结。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结束后,要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对出台有新政策、办理有新进展的建议提案及时调整完善,促进办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凡办理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三、务实重效,提升办理质量
(一)注重“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各承办单位要“走出去”聚焦民生热点。加强办前研判分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沟通、勤联系,提高见面率,把意图摸实摸透;加强办中实地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办理精准可行;加强办后答复调整完善,增强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也要积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参与、监督政府工作。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硬的专业学识、深厚的职业素养,进一步形成办理合力,提高办理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二)注重“责任下沉”与“管理提升”相结合。各承办单位要持续完善责任机制,做到责任下沉、层层传导压力,打通办理责任“最后一公里”。要将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办理流程逐一明确,列出清单、建好台账,在办理过程中定期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研判分办、沟通联络、协调推进、答复上传等环节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精细管理、提质增效。
(三)注重“跟踪督办”与“过程指导”相结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在延续以往做法基础上,将更加注重督办与指导相结合,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主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办理专项督导活动,在督导人员构成、督导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细化措施,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既督办理进度,又督问题解决,积极引导各单位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并予以推广。要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速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办理质效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实施问责,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情况表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舞钢市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人: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代表1份
注:几个单位的会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共同研究”语句,或者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舞钢市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 系 人: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委1份
注:几个单位的会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共同研究”语句,或者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情况表 | |||||||||
建议 编号 | 提案 编号 | 代表(委员)姓名、电话 | |||||||
标 题 | |||||||||
联系人姓名、电话 | 沟通 方式 | 沟通时 间地点 | |||||||
沟 通 内 容 | |||||||||
备 注 | 1.沟通方式可为面见、书信或电话联系等。 2.沟通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承办单位每次沟通均应填写该表。 4.报送办理结果时,该表与答复意见一并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
附件4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 编号 | 提案 编号 | 满意程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承办 单位 | |||||||
意
见 |
代表(委员)签名: 2022年 月 日 | ||||||
备
注 | 1.承办单位请将本表与给代表、委员的答复一同寄出。 2.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3.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以附加页。 4.请代表、委员将此表及时寄回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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