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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21-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单位加盖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多个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总数一次增加复议申请书的份数;

2.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5.复议申请没有超出法定复议期限的法律证明材料;

6.行政复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版;

7.申请人的详细地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8.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