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特厚板淬火线高端化绿色低碳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特厚板淬火线高端化绿色低碳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5.10.11-2025.10.1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25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特厚板淬火线高端化绿色低碳更新改造工程 |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湖滨大道西段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院内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公司现有的一轧钢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1套特厚板淬火热处理线,包括1座无氧化辊底式热处理炉、1套淬火机、1套抛丸机及其它配套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原料→抛丸机→淬火热处理炉→淬火机淬火→冷床冷却→成品。 |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于浊环系统,不外排。 2.废气:抛丸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由24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河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限值要求;热处理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4.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河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暂存于舞钢公司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氧化铁皮、废钢丸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公司炼钢工序;废耐火材料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至耐火材料厂作为骨料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则由吸排罐车直接运至实业公司回转窑加工成窑渣,不在厂区贮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