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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5.9.28-2025.10.1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625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舞钢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公司内现有空地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占地,建成后利用富余煤气量68475m³/h,年发电量为1.63亿kWh,年供电量1.47亿kWh,发电量全部内部消纳,年节约标准煤量4.71万t。项目工艺流程如下:高炉煤气→煤气锅炉→20MW汽轮机→25MW发电机→电能→全厂内部消纳。

、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于高炉冲渣,不外排

2.废气:锅炉燃煤气废气采取低氮燃烧+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除雾+湿电除尘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60m烟囱排入大气;脱硫剂入仓粉尘颗粒物采用仓顶滤筒除尘器治理后,排入脱硫脱硝楼内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风机和锅炉排汽孔消声及距离衰减来降低噪声,运营期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除盐水站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废,由供货厂家定期更换回收;脱硫石膏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现有工程产生的脱硫石膏一起外售;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脱硫环节,不外排。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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