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部门 -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公示

关于平顶山莱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平顶山莱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莱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5.01.15-2025.01.21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625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平顶山莱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

 

平顶山莱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舞钢市武功乡武功转盘向西150米路北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租赁原舞钢昱鑫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的2000m2闲置厂房进行年注塑300t塑料制品的项目建设,同时配套设置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工艺流程为:塑料原生颗粒上料注塑成型组装打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冷却塔及植毛机等,同时配备环保设施。

、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废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在注塑压制成型环节分别对注塑机设置集气罩进行统一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115m高排气筒进行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和消声装置

4.固废: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