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部门 - 舞钢市环境保护局 -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公示

关于舞钢市北环路矿建至S241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3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舞钢市北环路矿建至S241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舞钢市北环路矿建至S241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1.31-2024.2.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625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舞钢市北环路矿建至S241改建工程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

起于营街村北,经大柳树王村、张青庄村东,止于八台镇尚庄南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钢市北环路矿建至S241改建工程由主线和支线两部分组成,路线全长4.705km。主线起于营街村北,经大柳树王村、张青庄村东,止于八台镇尚庄南,与S241相连接,主线长3.545km,路基宽15m,路面宽12m;支线西起八台南环东端,向东止于小北环主线,支线长1.16km,均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一、施工期:

1. 废气: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建筑工地要做到现场封闭管理、现场湿法作业、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扬尘监控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100%达标“八个百分之百”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开复工制度;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等。施工现场主体使用硬质围挡、围挡下方设置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封闭作业、料堆采取围挡、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经常洒水清扫、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前冲洗并加盖篷布等。

2.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使用,禁止直接排放。3.采取周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工作声级。

3. 固废: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或综合利用于路基回填使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的垃圾应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乱丢乱弃。

4. 生态: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避开雨季开挖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加强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做好边坡防护,严防水土流失。加强道路两侧及护坡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