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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一、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概况

 

一、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主要职能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房屋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城市房屋开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开发行业管理和小区的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开发经营市场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国土规划、区域性规划和我市城乡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决策。负责起草、制定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总规、详规、近期建设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技术审查、评审和报批,规范和指导各乡(镇)、中心社区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法定项目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城市中水回用、城市供气、城市供暖、城市公共交通、城市污水费征管等城市公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城市取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的规划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四)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体系;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出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勘察设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应用,监督执行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企业资质的管理。

(六)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配套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建设管理和监察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中心社区的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进行管理;指导建设单位搞好绿化配套;负责绿化达标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园林科研、规划、施工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规划区内的义务植树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制订城市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管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指导城市防汛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粪便处理、污水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有关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活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组织收缴、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装修装饰行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室内装修、建设装饰工程招投标、安全、定额、质量和验收;负责外地进住舞钢和外出施工装饰装修企业本案审核。

(十四)负责城市建设发展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计划建设工程进行投资估算,调查收集项目的基础性资料;办理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对城市建设和发展进行研究。

(十五)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监察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城乡监察执法工作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主次干道户外广告、停车场的设置、审批管理等工作。对本市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进行执法监察,规范参建各方市场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事实进行行政处罚。

(十六)代理政府行使指导和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十七)管好用好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或受政府委托代征的各项城建资金在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下,负责提出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1.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舞钢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3.舞钢市园林绿化中心;

4.舞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收、支总计均为541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2106.8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54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12.0万元;政府性基金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5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9万元,占33%;项目支出3630.2万元,占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412.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106.9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3828.0万元,占71%;住房保障(类)支出 893.9万元,占1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658.8万元,占1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应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4.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减少12.4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接近报废状态,所以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0.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2021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二级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