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街道关于调整村残疾人协会及工作要求的通知
红山街道关于调整村残疾人协会及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行政村:
村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街道残联指导下,在村“两委”领导下,由村内残疾人及其亲属和扶残助残人士组成、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最基层组织。为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根据舞钢市残疾人联合会、舞钢市 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舞残联[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各村工作实际,对我街道各村残疾人协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并对残协工作做了进行一步要求:
一、辖区5个行政村残协成员调整名单如下:
闫楼村残协主席:高献亭(村支部书记)
残协副主席:高国耀(村副主任)
闫二伟(残疾人专职委员)
委 员:刘庆利(村 医)
委 员:鲁丹丹(残疾人)
委 员:吴丽亚(村委委员)
王大苗村残协主席:吴国晓(村支部书记)
残协副主席:樊旭东(村副主任)
李彦超(残疾人专职委员)
委 员:杨群山(村 医)
委 员:谷克亚(残疾人)
委 员:杨金国(村委委员)
乔庄村残协主席:杨喜祥(村支部书记)
残协副主席:殷艳梅(村副主任)
曹彦林(残疾人专职委员)
委 员:杨玉照(村 医)
委 员:张玉峰(残疾人)
委 员:傅国强(村委委员)
小刘庄村残协主席:刘德录(村支部书记)
残协副主席:闫红学(村副主任)
赵寻科(残疾人专职委员)
委 员:姬伟东(村 医)
委 员:刘安民(残疾人)
委 员:王 燕(村委委员)
营街村残协主席:姬付林(村支部书记)
残协副主席:姬培列(村委委员)
姬留洋(残疾人专职委员)
委 员:李金悦(村 医)
委 员:刘纪针(残疾人)
委 员:刘刚(村委委员)
二、工作要求:
(一)残协工作职责。村残协要切实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经常联系辖区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要积极主动向村“两委”和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两委”和街道残联把惠残助残项目落实到残疾人中,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二)完善残协工作制度。村残协要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辖区内残疾人名册和各项工作档案要完整、规范;要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村残协工作职责、规章制度等应上墙公示,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残疾人需求与服务的动态管理,大力推进村残协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服务。村残协委员中至少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残协的日常工作,其他残协委员配合专职委员开展工作。专职委员要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保证能胜任工作。
(四)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村残疾人协会建设要达到“十有”标准。
1. 有组织机构。成立由村两委成员任主席、优秀残疾人代表及残疾人亲友任委员的残疾人协会。
2.有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服务。
3.有资金保障。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村公用经费保障,满足残协工作需要。
4.有专职委员。从各村残疾人协会委员中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残协主席工作,当好残协主席参谋助手,定期上门入户到残疾人家中走访探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办实事,增强服务能力,做好残疾人协会活动记录和专职委员工作日志记录。
5.有助残志愿者队伍。各村要在辖区内招募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开展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照料、义务家教、医疗康复、法律援助、技术培训和“一助一”或“多助一”助残服务活动,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
6.有活动场所。依托村建立的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文化场所建立残疾人活动场所、定期组织残疾人开展活动:有条件的村可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康复室。
7.有宣传阵地。在村主要街道、办公场所院内设置有关残疾人工作内容的宣传版面,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同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残疾人工作,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残疾人。
8.有惠残规定。结合村实际,制定完善残疾人优惠规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修订完善,使残疾人普遍得到优惠照顾。
9.有帮扶措施。动员组织辖区内广大党员干部与残疾人结对帮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
10.有业务档案。搞好残疾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及基本需求,详细记录协会活动开展情况、为残疾人办实事情况及相关业务台账。
中共红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