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站办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査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1号)、《平顶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工作的通知》和《舞钢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査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査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査标准时点在红山街道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街道、现在街道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査主要调査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別、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査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人ロ普査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街道人口普査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舞钢市红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街道辖区各单位、社区(村)、站办所、应于2020年3月底前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査组织机构(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人口普査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登记等工作。各级普査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街道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街道办事处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数据质量等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内容,各村委会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圆满完成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街道各单位、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切实落实人口普查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街道经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组织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户口整顿,开展普査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并提供普查所需有关资料及信息,配合开展普查入户登记;街道各单位参与配合做好普査宣传及登记工作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向普査机构提供所需的部门基础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三)强化普查保障
1.落实普査条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所拨经费主要用于前期宣传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交通费、数据处理费、会议费、印刷费、聘用人员劳动报酬、误工补贴等相关支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査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同时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
2.强化队伍建设。街道经济办要精心选配普査指导员、街道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普査机构可从街道各单位相关部门和相关站所抽调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切实增强普査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各抽调单位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强化宣传动员
街道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横幅、临街LED屏等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大力宣传人ロ普査的目的、意义、内容动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