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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面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

  参照《舞钢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源头防控监管实施办法》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耕地和山体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做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健全以田(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夯实网格管理责任。 

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

  以村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格,结合本区域山体特点和耕地(基本农田)布局细化为若干网格,按照职责职能组建网格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清单、考核奖惩,实现网内行政审批、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划分管控网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乡(镇、街道)三级网、行政村(社区)四级网完整的网格体系,对各网格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全市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设立总田(山)长、田(山)长、网格员

  按照市、乡、村三级网格划分设立三、四级田(山)长及网格员。1. 三级总田(山)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 三级田(山)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四级田(山)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2.网格员。三级网格员由红山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所长担任。四级网格员由各村监委会主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选派人员担任。设立街道“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国土资源领导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乡级)总田(山)长、田(山)长职责

  对市级田(山)长负责,主要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负责对村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对所辖网格内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处置,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二)四级(村级)田(山)长职责

  对上级田(山)长负责,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与四级网格员共同做好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

  (三)网格员职责

  在各级田(山)长领导下对责任网格范围内的耕地和山体的利用、监管和保护负责。三级网格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三级田(山)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并依法处置,确保不发生特重大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行为。四级网格员:宣传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四)街道“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乡级“一网两长”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到人,推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网两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落实工作机制。

  采取“一碰头、一通报、两巡查”的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日常监管。

  (三)严格监督考核。

  街道“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定期对“一网两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田(山)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激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土地矿产资源被违法占用和开采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1. 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山)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通过在责任区公布田(山)长和网格员名单、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的行为;印制、发放宣传页,利用宣传车和村村大喇叭、微信平台、拉扯宣传横幅等进行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村、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红山办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doc